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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青会投诉制药厂

2000-07-08 来源:生活时报 记者 赵建国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7月7日讯时至7月6日下午5点,已到达回复的限定时间,某制药厂仍然没有对中国青基会送达的律师函作出回复。因此,中国青基会决定,立即向国家行政执法部门投诉,同时保留通过诉讼手段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。

据中国青基会副秘书长、新闻发言人涂猛介绍,近期以来,多家电视台反复播放了一则由巩俐出演的广告,该企业借助希望工程之名制作的广告播出之后,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。而且,开始有了对中国青基会的怀疑,许多机构、团体、个人质问中国青基会,是否参与了此次不合法、不道德的以希望工程名义争取利益的行为。因此,中国青基会必须公开表明自己的态度。

经中国青基会调查,目前的基本判断是:

一、中国青基会已经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核准取得“希望工程”服务商标专用权。某企业借“希望工程”名义做广告,事先并未向中国青基会沟通,更未获得中国青基会的授权。中国青基会从来不会也绝对不容许借“希望工程”之名,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。

二、6月30日,中国青基会向全国32个省级授权机构发出紧急调查通知,要求各地尽快查出全国8000多所希望小学中哪所接受了捐赠的广告中的产品,包括黑龙江省。从各地反馈的调查结果看,还没有发现希望小学接受过这样的捐赠。目前,调查正围绕广告所描述的一些具体细节,深入进行。

三、假如真有希望小学接受了捐赠的产品,这种行为本身也不能予以渲染、夸张,进而用于以牟取商业利益为目的的商业广告。

7月4日,中国青基会就此事发表了表明态度的声明,要求某企业接函后,于7月6日下午5时之前对于相关问题给予回复。并称“将根据事态的发展,保留根据事实和法律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。”7月5日上午10点,受中国青基会委托,黑龙江省青基会秘书长谷为到做广告的某企业,亲自将中国青基会的律师函递交给了该厂的一位厂长,这位厂长接受了律师函,并表示要认真对待。

但是,直到7月6日下午5点,中国青基会没有接到某企业的正式回复,而且“巩俐阿姨广告”仍在部分地区的电视区继续播放。面对某企业的沉默,鉴于该广告对希望工程造成的严重伤害,中国青基会决定,立即向国家行政执法部门投诉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,要求责成立即停播该侵权、虚假的商业广告;对该广告行为依法予以处罚。

又讯7日11时34分,中青会接到了某制药企业就律师函的正式书面传真回复,但中青会表示不满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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